信仰之上 落地生根
    ——苍梧法院第二个国家宪法日活动纪实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5-12-07  分享到:

2015年12月4日,伴着烟雨蒙蒙,第二个国家宪法日如期而至。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苍梧县人民法院于当天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宪法,是赤诚信仰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

12月4日清晨,苍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文萍赶赴石桥镇,与其它机关单位代表一同参加了“国家宪法日”宣誓活动。由苍梧县委政法委书记蒋健生领誓,百余名单位代表进行庄严宣誓,铿锵有力的誓词,无比坚定的眼神,震撼人心的场面吸引了众多群众围观、驻足。

当天下午,苍梧法院审判大厅内,嘹亮的国歌响彻云霄,苍梧法院组织全体法官召开了神圣的宣誓仪式。

“守护宪法权威是我们的责任,我一定会奋发进取,不辜负宪法和人民赋予我们的庄严使命!”第一次参加国家宪法日宣誓活动的小李激动地说道。

陈文萍强调,法院干警应自觉将被动遵守宪法提升到忠诚信仰宪法的高度,高举宪法,保障人权,努力在每一个案件中体现公平正义,才能让宪法生生不息,天下平安。

宪法,应润泽万物

宣誓完毕之后,陈文萍率石桥法庭庭长李超云及其它干警,借着几张简陋的桌椅,在石桥镇的街道打开了宣传的“门面”,与其它机关事业单位一起,排成了宪法宣传的“长龙”。

“我只是听过有这么个‘宪法’,但是它是管什么的‘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法律的法律’,是所有公民和国家机关的最高行为准则,这个宣传单上面有详细的解释……”

 “法官,我没钱交诉讼费,是不是就不能打官司了?”

“大姐,法院保障群众的诉讼权利,只要你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我们法院会相应减免诉讼费,你不用担心。”

苍梧法院以院长陈文萍为首的宣传小组,在飘着冬雨的街头为前来咨询的群众答疑解惑,普及宪法知识,传播宪法理念,打破文化、经济等种种差异的界限,将抽象的宪法寓于平常的生活见闻之中,让宪法真正落到实处,在群众的心中生根发芽。

活动中,陈文萍还与县委政法委书记蒋健生、苍梧县检察院检察长周军等人一同参与了宪法的宣传。

此后,陈文萍还陪同蒋书记一行前往石桥法庭,慰问法庭干警。陈文萍向蒋书记介绍了法庭立案窗口和科技法庭的建设情况,蒋书记对法院肯下力气、花心思建设好司法服务的前线阵地表示高度肯定。

“一切权利源于宪法赋予,一切权益源于宪法保障”,宪法是法律工作者的最高信仰,它应是神圣而高高在上的;宪法保护所有人的权利和尊严,是民主、自由、共和的代名词,所以,它又应是通俗而平民化的。就如同当天的细雨,需凝结于万里高空,终究又需润泽于茫茫众生,这就是宪法的本质。

苍梧法院法官宣誓现场)

张玮茹

版权所有:中国共产党梧州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桂ICP备15009969号   桂公网安备 45040502000009号
网站主办:中国共产党梧州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梧州市平安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