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存款取不出,调解书来解困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5-12-02  分享到:

亲人去世后,因不知道逝者银行卡密码,家属遭遇取款难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家住石桥镇的于某因不知道帐户密码,当她欲取出去世的丈夫在银行留下的一笔存款时,也遭遇了同样的尴尬。

2015年3月26日,于某的丈夫刘某因病去世,在料理完刘某的后事之后,于某才发现丈夫生前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开设有一个存款账户。通过查询,该账户上还有存款5669元。

但等她拿着存折去取款时,却被银行告知:由于无法确认于某的继承权,就算她是刘某的妻子,没有密码也不能取钱。于某向银行道明实情,由于外出务工的刘某去世得很突然,根本就没有来得及将银行卡的密码告知家人。银行工作人员告知于某,可以去进行遗产公证,或者是有法院出具判决书或是调解书确认继承权利,那么即可提取存款。

怀揣不安的心理,于某到石桥中心人民法庭向法官求助。了解到于某的情况后,有着多年办案经验的石桥法庭庭长李超云给于某支招:于某作为原告起诉同为法定继承人的两个儿子,请求法院依法分割刘某留下的遗产。因为刘某的父母也已经过世。第一顺序继承人就只剩下于某及儿子刘小和刘少。

11月30日,苍梧法院石桥中心人民法庭受理了这起特殊的法定继承纠纷案件。在审查了相关证据,确认刘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只有于某及其两个儿子后,李超云庭长随即组织了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期间,于某表示刘某在银行中的存款,其中的一半应该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属其所有,而剩余的一半,才应该是作为遗产由其和两个儿子继承。而刘小和刘少则认为,他们已经是成年人,有独立的收入,而母亲已年老,因此他们自愿放弃继承权利。根据双方的调解协议,于某很快便拿到了民事调解书,刘某在银行的存款本金及法定利息的50%属于某所有,其余的50%也由于某继承,刘小及刘少自愿放弃继承权利。

“平时我常见你们在街上做普法宣传,我都不是很留意,等我遇到麻烦的时候才发现,你们是真的能帮到大忙,太感谢你们了!”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顺利取出存款的于某又折回法庭特地表达了感谢之情。

     梁凤清 肖冬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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