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观摩,陪审员“实习”长本领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5-12-01  分享到:

11月27日下午3点,肃杀的冬风在午后阳光的明媚中退去了一丝锋芒,在苍梧县人民法院第二法庭,30位人民陪审员陆陆续续地进入,端坐、张望,对法庭充满了好奇。原来,这是苍梧法院组织人民陪审员进行庭审观摩。

法槌响起,庭审开始。这次庭审的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案件的主办人谭法官按照审判流程,梳理了纠纷的来龙去脉。2012年12月,岑某与覃某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覃某向岑某借款人民币160万元,双方约定利息为月利率2%,借款期限为12个月。合同签订后,岑某按约定以现金方式支付给覃某160万元。借款到期后,覃某迟迟不肯归还借款,无奈之下岑某一纸诉状告至法院,请求判令覃某一次性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在庭审过程中,覃某承认确实借了岑某的钱,对其提交的证据也都没有异议,但因资金周转困难,所以无法一次性偿还借款,希望能够分期偿还。

通过查明的案件事实并结合本案的证据,法官确认岑某与覃某形成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关系。经过综合分析,考虑到覃某一次性偿还债务的可能性确实很小,最后在谭法官的主持下,原、被告都有所让步,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谭法官,你怎么能知道原告会同意调解呢?”

“庭审过程中双方的情绪都比平和,没有针锋相对的场景,你们发现没有?在被告表示还款诚意后,原告的态度有所松动了,所以案件存在调解的可能性。”

……

庭审结束后,主办法官与人民陪审员分享庭审经验并就民间借贷纠纷这一类常见案例与他们进行交流。

“审判逻辑清晰,程序严谨,这次旁听让我受益匪浅啊,现在我真是迫不及待想去审案了呢!”

旁听的人民陪审员纷纷赞扬谭法官对庭审现场的把控能力,并表示通过此次观摩旁听,不仅学到了实用的庭审技巧,更增强了对这份工作的认同感和使命感。

李明晓 张玮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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