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在辖区营造良好、有序、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龙圩大队以“百日攻坚战”为载体,着力整治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2015年11月11日在龙城路查获一辆不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车辆。
当天下午16时30分左右,龙圩大队组织城区中队的民警和协管员采取布控拦截的形式,分两个勤务组在辖区龙城路口进行巡查。在巡查的过程中,在龙城路发现一辆银灰色丰田小型轿车没有悬挂机动车号牌,于是将其拦下做例行检查,经过民警的检查和询问下,该车驾驶人表示自己是为了躲避公路电子警察的监控,心存侥幸心理,想蒙混过关不悬挂机动车号牌。对此,执勤民警对该名驾驶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指出其机动车不悬挂机动车号牌所带来的危害,使驾驶人认识到实施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并要求驾驶人应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最后,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九十五条第一款、《广西安全条例》第六十五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对驾驶人给予处以200元罚款、记12分的处罚。
下一步,大队将继续加大对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宣传力度,提醒广大司机朋友们安全行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净化辖区道路通行环境。
(查获一起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廖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