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人家一万元钱,却三番五次拖着不还,直到法院动了真格才慌忙还钱。11月25日,当法院对被执行人卢某进行司法拘留时,卢某及其家人赶紧还钱了事。
2012年4月5日,被执行人卢某因生意资金周转不足,向申请执行人卢某昌借10000元,约定半年内还清,但逾期后被执行人仅还了2000元利息,之后一直没有归还借款。2013年5月6日,申请执行人卢某昌向藤县法院起诉,要求被执行人还清借款本金和利息。同年6月19日,法院判决被执行人清偿申请人借款10000元及利息(已还的2000元利息从中扣减)。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一直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还款义务。随后,申请人申请执行,被执行人也一直以种种理由拖欠不还。2014年7月8日,藤县法院决定对被执行人卢某采取拘留措施,在执行中发现被执行人已怀孕数月,不能对其进行拘留,执行人员耐心对卢某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责令她尽快履行判决义务,经批评教育,卢某保证在与其家人商量后尽快还清借款。之后,被执行人仍是一拖再拖,在其孩子哺乳期满后,执行人员责令其尽快履行判决义务,但其一直拒不履行。
经查,被执行人卢某在其家楼下店铺做销售电器工作,是有能力履行判决义务的,但其拒不履行,其行为违反了民诉法有关规定,藤县法院遂于2015年11月25日对其采取拘留措施。被执行人卢某被拘留当日,其父亲代其清偿了全部借款,被执行人也认识了错误。鉴于此,法院提前解除了对被执行人卢某的拘留。
(黄海峥 姚海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