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恩党的关心,感激组织的爱护,感谢法院的公平公正。” 2015年11月13日,苍梧县人民法院立案庭的会议室里,阵阵诚恳的感恩之声响起。
原来,在梧州市政法委的牵头下,梧州市公安局和苍梧县人民法院正在联合对小蒙、小吕、小陈等三位因公受伤的民警发放司法救助金。
2010年间,上述三位民警在执行公务的过程中,被他人致伤。按照审判的法律程序,法院判决致害人赔偿三位受伤民警医疗费等总共23万余元。判决生效后,通过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实现了一部分权利,但因为被执行人不能履行,尚有部分赔偿款不能到位。
作为基层民警,也都是上有老,下有小,日子过得紧巴巴,因公带来的伤害也在心里留下了疤痕。为了让三位民警减轻生活压力,感受到组织的关怀,梧州市政法委决定对三位民警进行司法救助。
在实施司法救助的过程中,苍梧县人民法院积极与梧州市政法委、苍梧县政法委联系沟通,并按照司法救助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共为三位民警发放救助金9.6万元。
“司法救助,也让坚守平安最前线的我们感受到浓浓的温暖,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坚持以党的事业为重,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重,哪怕再受累受伤,也要站好自己的岗。”三位民警如此表达心中感言。
(李汉辉 肖冬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