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下午13时,梧州市交警高速一大队民警在G65包茂高速平浪收费站出口对进出梧州市区的车辆进行检查。民警在对一辆白色小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行驶证、驾驶证等证件齐全,唯独未悬挂车牌。
当民警要求司机打开车后箱时,发现车牌藏在了里面。面对民警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司机情绪激动表示很不理解,他昨天才办好的证还没有赶得及挂上去,且证件齐全,怎么还会被处罚。
对此,民警给予了详细的解释:广大驾驶员在开车之前要明白,即使驾驶的车辆有车牌但未悬挂,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如果发现未悬挂车号牌,将处以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同时,民警还道出了不悬挂车牌发生事故逃逸时对广大司机和行人的不公平时,司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自觉接受了民警的处罚,并对车牌进行了正确的安装。
(藏在后备箱的车牌)
(石桂晖 江森荣 黎文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