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藤县法院院长石忠贵带领副院长王文禄、立案庭庭长黄醒勋等前往河西旧粮所黄小玲住处,走访多次上访的重点人员黄小玲及其儿媳妇。石院长有针对性地对黄小玲儿媳妇开展耐心细致的宣传教育和说服引导工作,确保不稳定、不和谐、不安定因素及时得到化解。
据悉,原藤县建设局(现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10年7月30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向广西金藤房地产有限公司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该幅建设用地坐落于藤县藤州镇西厚路,总面积7067.2平方米,与黄小玲取得的910.67平方米土地相邻。该证所附宗地图显示黄小玲与广西金藤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土地相邻之处界址线重合,界址清楚、明确。黄小玲认为被告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证的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遂起诉。终审判决后,黄小玲仍不服,开始走进京上访的道路。后经藤县国土资源局、黄小玲经协商一致,共同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土地进行地籍测量,结果为:黄小玲的土地证范围面积为910.67平方米,土地证界线与现状商品住宅楼墙体无边界交叉。经多部门多次组成联合工作组到现场反复勘验、复核,几次做黄小玲的思想工作,但黄小玲仍坚持己见,也不愿通过申请再审、申请抗诉等正当的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通过交谈,石院长告知黄小玲儿媳妇,象该类投诉事项上访是无法解决问题的,只有通过合法的途径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引导当事人打消通过非法走访、上访解决问题的念头。黄小玲儿媳妇表示虽对处理结果心存不满,但对石院长的来访表示感谢,并表示会劝说其家婆通过合法的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院长(左三)到现场回访当事人
(黄海峥 黄群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