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交警 交通局 教育局三方联合广泛宣传《刑法修正案(九)》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5-11-05  分享到:

11月3日,广西岑溪市交警部门、交通局、教育局三方联合开展“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主题宣传活动,向社会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以下简称“刑九”)中有关交通法规的条款规定。

“刑九”于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对刑法进行了一次修改完善,自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刑九”在危险驾驶罪中新增了两种危险驾驶情形: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其处罚方式从《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记分、罚款、行政拘留上升为刑事处罚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同时强调了除驾驶员本人的责任外,还有机动车所有人以及管理人的责任。另外伪造、变造、买卖“驾驶证”也属于犯罪行为。

交警部门、交通局、教育局联合向社会发放了开展“刑九”宣传活动的通知,特别向各中小学、幼儿园和交通运输企业等重点人群,有针对性的开展重点宣传,帮助他们正确解读“刑九”中有关交通法规的条款规定,加强他们对“刑九”的认识和重视,确保做到全面覆盖,人人皆知。

(胡红 李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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