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三大队组织学习《关于岑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房超斌公车私用被立案审查的情况通报》的情况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5-10-27  分享到:

公车私用是公权私用的一种,违反了公务用车的管理制度。为了强化公车公用的纪律,加强队伍作风建设,高速三大队迅速贯彻落实《关于岑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房超斌公车私用被立案审查的情况通报》,通过召开会议,迅速传达严禁公车私用的文件精神到每位民警和协警。

会议指出:一是要从《通报》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强化纪律观念,认真学习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提高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自觉性,杜绝用车私用的违纪行为,维护公务人员的良好形象;二是严明纪律,加强对公务车辆使用人员的日程教育和约束,制定严明的车辆使用管理制度、登记制度,并严格执行;三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五条禁令”,认真排查违法违规三公消费行为;四是严格落实公务用车管理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公车派遣、管理、停放等制度,严禁在上班期间使用公车,严禁开特权车、霸道车,杜绝公车私用的现象发生。

通过学习,全体民警、协警充分认识到公车私用问题的严重性,并表示严格遵守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和各项工作纪律,坚持廉洁自律,维护国家、集体的形象。

(会议现场)

陈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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