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3日,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盗窃案件,与以往不同的是站在被告席上的四名被告人均是聋哑人,使整个法庭带着严肃而又充满“人情味儿”。审判过程中,被告人始终盯着一位手语翻译老师,手语翻译老师态度温和,不厌其烦地打着手势和被告人交流。这4名年龄最大的41岁,最小的才21岁,都来自湖南省。
两次触碰法律的警戒线
这个团伙的获破源于今年3月26日和3月28日的两次报案,警方接到事主报案称,在本市某区两家中国体育彩票店内分别被盗现金人民币,涉案金额共4200元。警方根据两名事主的询问笔录,察觉两起盗窃案的作案手法颇为相似。经过排查,发现四名外来人口有重大的作案嫌疑,根据这条线索,公安机关很快将犯罪嫌疑人抓获,现羁押于梧州市看守所。
一场“无声”的庭审,在审判庭上演
2015年6月15日,长洲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长洲法院提起公诉, 10月13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然而一场“无声”的庭审走进长洲法院的审判庭。因为本案的被告人都是聋哑人,为了保障他们的权益,一些关键的询问,法官、公诉人、辩护律师都会放慢速度,重复多次,确保手语老师翻译准确,必须得给被告人足够的时间让他们把要"说"的话“说”清楚。
2015年3月25日,被告人张某、曾某、石某、刘某从湖南省来到本市区实施盗窃。26日14时许,四被告人去到本市某区的一家中国体育彩票店,由张某、曾某看风,刘某进入店铺内搬走凳子引开店主,再由石某进入店内将放在柜台抽屉内的现金人民币盗走。同年3月28日,四人再次运用同样的作案手法将另一家彩票店内现金盗走。案发后,上述赃款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扣押并发还。
最后陈述表悔意
在法庭最后陈述阶段,他们说:“我知道错了,希望给我一个机会。”庭审过程中,被告人一一用手语比划回答,表达了自己的意见和要求,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表示要改过自新。整个庭审活动规范、有序,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得到了切实保障。长洲法院充分考虑四名被告人系聋哑人、当庭自愿认罪,并退赔部分赃款等法定和酌定从轻情节,作出当庭宣判,以盗窃罪判处石某、曾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张某、刘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走进内心,透视聋哑人犯罪
聋哑人是个特殊群体,由于生理原因而难以融入正常的社会生活,加之自身素质因素和社会各界的关注与关心不够,他们逐步走上偷窃、抢劫等犯罪道路。尽管极少数聋哑人利用自身生理缺陷,结成团伙作案,造成一定的社会危害性,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对大多数聋哑人来说,他们仍属于弱势群体,更需要全社会的关心与关爱,让他们真正融入社会。
(林则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