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08-06-25  分享到:

(记者 苏爱清)  昨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有关报告,通过了有关决定和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余远辉,副主任李奕权、陈立清、余萍珍、王瑞文、杨炳才、黄积卓,秘书长梁耀中,以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参加了会议,上、下午的会议分别由余远辉、李奕权主持。副市长竺坤松、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白宜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黄国光等列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落实审判监督制度促进司法公正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落实检察监督制度促进司法公正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出缺情况和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审议李果机等同志任免职的议案;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黄东明等同志任免职的议案。

  经过分组审议,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审议意见。会议认为,《畜牧法》实施以来,我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广泛、深入学习宣传的基础上,依照该法律的规定,在畜禽资源保护、品种选育与生产经营、畜禽养殖、交易及质量安全保障等各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促进了畜牧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不断提高。当前,全市贯彻实施该法的总体情况良好。会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要继续加大《畜牧法》宣传贯彻的力度,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完善管理,强化监督,积极采取综合措施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把我市的畜牧业发展提高到新的水平。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出缺情况和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会议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接受李业开同志辞去市人大外事华侨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免去莫鸣强同志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职务,免去余小龙同志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免去潘小龙同志市经济委员会主任职务;任命李果机同志为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任命李月昌同志为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命黄东明同志为市经济委员会主任。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余远辉为李果机、李月昌和黄东明分别颁发了任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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