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房里特殊的审判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5-10-19  分享到:

2015年10月16日上午,梧州市中医院某病房内出现了一些特殊的访客,他们是长洲区法院的法官、书记员和法警,以及长洲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他们要在病房内设立临时特别法庭,开庭审理一起盗窃案。 

2015年7月21日,梧州市公安局长洲分局侦查了一起盗窃案,该案的被告徐某已经抓获归案,羁押于梧州市看守所。但是在看守所羁押期间,徐某因身体原因,经医院证明为脑梗死,病情危急,故此徐某被送往梧州市中医院接受治疗。

被告人健康状况给案件的庭审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如果让被告人拖着病残的身体参加庭审,势必徒增被告人的痛苦,也有损于庄严法庭的形象;如果等待被告人身体康复再开庭审理,就会延长案件的审理期限,使案件久拖不决,与法院审判工作公正高效的要求不符。为了使案件能够落实程序公正,能够保障当事人法益和保障人权的平衡,我院刑事审判庭甘庭长、主办法官黎法官在向医院确认被告人神智清醒的情况下,果断地将法庭设在医院的病房里,并邀请医生、护士和病房患者共同旁听庭审,同时对庭审的全过程进行了录像。 

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因病而无法清晰表达,我院工作人员根据被告人的特殊情况,耐心的进行诉讼程序。庭审最后,黎法官根据法律规定并充分考虑被告人的身体状况后,当庭进行了宣判。 

法庭审理不仅仅要维护法律的正义,更应该兼顾人文情怀,综合考量被告人的身体状况,是诉讼程序中保障人权最基本的体现。

(庭审现场)

王诗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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