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后”男子因故意伤害他人被判无期而锒铛入狱,服刑6年之后妻子起诉离婚,该男子不得不咽下无期亦“无妻”的苦果。近日,藤县法院潭东法庭在黎塘监狱成功调解该起离婚纠纷,原、被告双方好聚好散,和平分手。
原告陈某眉诉称,其与被告莫某壮系一对“80后”夫妻,双方在广东打工时相识,2005年年初开始同居生活,同年年底生下儿子莫某锋,2008年7月双方到荔浦县民政局补办结婚证。本以为被告会好好珍惜有妻有子的美好家庭生活,殊不知被告不思进取,到处惹是生非。2009年,被告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无期徒刑,这样的事实对原告来说无异于一个晴天霹雳,把一个完整的家庭轰得分崩离析。原告不得不独自抚养孩子,在苦苦坚守6年之后,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结束这段名存实亡的婚姻。
考虑到被告在黎塘监狱服刑,案件受理之后,承办法官与监狱取得联系,向被告送达应诉材料,并安排好开庭时间。庭审当日,原、被告双方情绪都甚是激动,原告始终坚持要求被告支付孩子抚养费,而被告表示同意离婚,让原告拥有重新追求幸福婚姻的权利,但其没有经济能力支付孩子抚养费。承办法官劝说原告应当立足实际情况,毕竟被告在监狱服刑,无法获得经济来源,根本就无法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唯有原告自行抚养。一番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之后,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协议:双方自愿离婚,婚生儿子由原告自行抚养,被告有探视孩子的权利。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严肃批评被告丧失理智,伤害他人,导致两个家庭分崩离析的行为,最后语重心长地叮嘱被告应当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出狱,重新做人。被告表示对自己一时冲动的行为深感后悔,现在唯有好好改造,早日出狱,再好好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
(祝裕旺 韦承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