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义村前话道义,纠纷现场解纠纷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5-10-13  分享到:

“刘老板,今年的果长势不错,又是个丰收年……

“是啊,纠纷解决了,心理踏实了,干活都麻利多了,谢谢法官为我们解决纠纷。”9月22日,蒙山县人民法院夏宜人民法庭法官温建松到道义村道义组村口果田里回访当事人刘某时,刘某感激地说道。

原来,桂林市荔浦县当事人刘某、沈某租用道义村村民的田地种植沙糖桔,因田租问题引发双方矛盾,由于双方一直坚持自己的方案互不相让,此前经过多方的调解也无济于事,导致农业生产的无法顺利进行,问题亟待解决。于是,9月8日,温建松便组织文圩镇道义村7、8、9组村民代表与果农刘某、沈某在道义村前某沙糖桔果场进行现场调解。

“我们双方签订有合同的,我们要求参照合同法的规定来,希望法官能主持公道。”调解现场,当事人刘某一上来便表明自己的立场。

“我们觉得合同的某些条件很不公平,做人要讲道义不是,我们希望涉及田租条款能够协商重新修订。”道义村道义7、8、9组的村民代表提出自己的意见。

“今天组织大家到这里来大家来,就是希望大家把问题摆出来,把道义讲明白,互利互惠才能和谐共赢。”调解现场,温建松法官了解纠纷的来龙去脉后,便结合案情讲法律、说法规、明道义,认真劝导双方拿出解决问题的诚意来,不要纠结于问题本身。

“之前大家把田租给刘某种,是签订有合同的,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每亩田租合同上是有规定,我们要参照合同。”“现在合同的某些条款不公平了、不合理了,大家都问题提出来、把道理讲清楚,拿出具体方案来。”同时,温建松在现场快速明确双方争议焦点,引导双方进行合同修订的利益分析,将法律、道义、事理讲清楚,并将双方的难处耐心地向对方传达与解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将心比心,结合双方的要求及所提方案,根据实际情况及方案的共通之处,对个别条款进行修改。在他的主持下,参加调解的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并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问题顺利地得到了解决。

(黄祖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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