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下午,由中共龙圩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支部、中共龙圩区法院总支部、梧州诗词学会、龙圩区诗词学会联合举办的“学习传承邹碧华精神”诗词创作诵唱文艺活动在龙圩法院举行。龙圩区法院全体干警和龙圩区人大机关党支部全体人员以及梧州诗词学会和龙圩区诗词学会有关人员齐聚一堂,采用诗词朗诵、歌曲演唱等多种形式,歌颂邹碧华同志的伟大精神,展现龙圩区法院的特色文化和干警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龙圩区人大张俊祺主任对本次文艺活动给予高度评价并当场朗诵了自己为此次文艺活动所创作的诗词。
诗词诵唱 感悟“燃灯者”精神
于今年7月启动的“学习传承邹碧华精神”诗词创作诵唱文艺活动,是龙圩法院开展学习邹碧华活动的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活动旨在采用广大法院干警和普通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方法,扩大学习宣传活动的影响力和感召力,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
“全国模范法官邹碧华是根标杆,闪耀着燃灯者的榜样之光。”
“法剑高悬,法槌声响,真善美得到弘扬,假恶丑被剥掉伪装!”
诵唱会上,一首首原创诗词寄托了对邹碧华的怀念与赞扬。诗人们纷纷上台诵读了《法官当如邹碧华》、《人民法院为人民》等20余首(篇)激荡人心、脍炙人口的佳作。他们或慷慨激昂、或深情意重,让广大干警对邹碧华精神有了更深层次的感悟。声情并茂的精彩表演深深感染着现场观众,赢得了阵阵热烈的掌声。
梧州诗词学会副会长区震泉认为,中国的文化源远流长,经典的诗词用最简洁的语言传递着深刻的内容。通过诗词的方式传承邹碧华的精神,让读者与作者同奋发、共勉励,陶冶了胸襟,愉悦了情怀,使理想得到升华,让精神变得高贵。
学习传承 争做邹碧华式好法官
继承是最好的纪念。龙圩法院广大干警在学习活动中自己把“然灯者”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工作中践行和弘扬法治,涌现了一批邹碧华式的好法官好干部。
“邹碧华同志是法官职业的标杆,我作为一名专职巡回法官,由衷地感受到司法只有贴近民生,才能真正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法官要心怀对公正司法的坚定信仰、要心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才能真正做到司法为民,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与支持。”这是来自潘群清法官与大家分享了她的工作经历《学习邹碧华精神 巡回法律服务在一线》中的一段话。她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她在夜晚中摸索着,为当事人送达;她在寒冬深夜与村里被征地群众开会,讲法律讲情理;她倾心调解,修补了一个又一个分裂家庭,到最贴近人民群众的地方去,她就是群众的知心人。
在张承辉法官作的题为《铁肩担道义,柔情护花蕾》的演讲中,我们不难感受到一名人民法官对于正义和真理事业的崇高信仰和执着追求,面对顽固的犯罪分子,她绝不手软,面对犯错的孩子,她用慈母般的柔情温暖了一个个迷失的灵魂。在少年审判庭工作期间,她总结、摸索出一套符合未成年人犯罪审判规律的“五心工作法”,共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2件,涉及50人,无一发回重审、错案、投诉、上访;她先后挽救了56个濒临破碎的家庭。她受聘担任两家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她在辖区内各大中小学校开设法律讲堂,共举办法制讲座30余次,受教育青少年达5000多人。“斯人已逝,然法治事业未竟!法治事业的实现与维护,需要千千万万个邹碧华,我愿做其中的一个!”张承辉法官的话音未落,大厅内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此次“学习传承邹碧华精神”诗词创作诵唱文艺活动,使龙圩法院全体干警更进一步学习领悟了邹碧华精神,通过诵唱诗词的形式,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和良好心态,积极进取、奋发有为,以优异的工作成绩回应人民群众“法官当如邹碧华”的期望。
(干警表演)
(易宽泓 黄彬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