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大案得调解 双方言和俱欢颜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5-10-02  分享到:

2015年9月,万秀区人民法院民二庭成功调解了一起跨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矛盾得以顺利圆满解决。

2014年6月,原告福建省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广西某公司洽谈承接被告位于梧州市工业园区内的某建设工程,并就有关事项达成一致,双方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协议书》,原告将保证金205万元汇入被告账户,后因被告资金问题迟迟无法办理施工许可证,但原告已做了大量施工准备工作。原告遂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工程款243024元及返还工程保证金250万元并支付利息给原告,被告理应赔偿造成原告的经济损失36900元。

主办法官接到案件以后,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具体案情,耐心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主动做起调解工作,双方当事人的意见逐渐统一。最后,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原、被告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原告同意减免相关工程款项及经济损失,被告也同意在约定期限内将工程款及造成原告的经济损失支付完毕。自此,双方达成了调解,相隔千里的对立当事人握手言和,矛盾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黄汝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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