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整治基层单位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提升基层党员干部的作风,推动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自身的“四风”问题得到有效纠正,近日,梧州市龙圩区检察院制定出台《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联合该区纪委一起开展专项活动。
专项活动将从今年9月起到明年6月底结束,通过全面排查一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线索,严肃查处一批重点案件,集中通报一批典型案例,着力解决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教育警示一批干部,健全完善一批制度措施,确保专项工作在2015年年底前取得初步成果,2016年6月份取得明显成效,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基层党员干部的作风有明显改善,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自身的“四风”问题得到有效纠正。
据了解,该院明确要求加强内部监督,着力解决检察机关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整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力问题;加强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和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处,配合区纪委和有关部门、单位,加强对农、林、水等涉农、涉民生重点领域腐败案件和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处,主要包括对2013年以来在民生资金拨付、使用、分配环节中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优亲厚友、吃拿卡要,以及在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建设施工中官商勾结、贪污贿赂、小官大贪等问题,征地拆迁中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征地补偿款等问题进行整治。
据悉,该院开展专项活动的目的是通过专项整治,积极发挥检察机关与纪委的工作职能,认真查找分析各单位包括该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查找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漏洞,深入剖析,举一反三,协助区纪委和重点整治部门建立完善查处和防范基层腐败问题的长效机制,建章立制,做到源头防控。
(蒙振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