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早上,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黎法官刚踏入法院的大门,被执行人李某带来30000元执行款交到黎法官手中,要求主动履行判决义务,并承诺今后会努力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周某与宋某因夫妻感情不和,今年1月25日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夫妻共有大小房屋各一套,离婚协议关于财产分割方面约定,大房屋归宋某所有,小房屋归周某所有,并且宋某应在10月内另外补偿房屋差价款30000元给周某。在签订离婚协议当天,宋某写了一份欠房屋补偿款30000元的欠条给周某,但是宋某至今一直没有支付。为了维护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周某只有一纸诉状将李某告到法院。法院虽判周某胜诉,但被告仍然没有履行支付30000元的义务。无奈,宋某只有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黎法官多次联系到宋某并向其释法劝导,却没有什么效果,宋某仍不履行判决义务。于是,黎法官向被执行人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通知等材料后,宋某马上意识到若不履行债务,将随时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这就是所谓的黑名单。届时会对个人信用产生严重影响,不仅以后出行搭载交通工具不便,还将被限制高消费,甚至将无法融资贷款,今后生意将举步维艰。于是宋某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要求自动履行退还房屋补偿款30000元的义务。9月20日,宋某果然履行其诺言,亲手把30000元房屋补偿款交到执行法官的手中。随后,执行法官马上将这笔执行款退还给申请执行人周某。至此,这件离婚财产纠纷案件终于划上了句话。
(梁胜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