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感谢……真的感谢法院!”申请执行人姚某某动情地向万秀法院执行局的工作人员说道,“这个案件已经困扰我好几个月了,我自己去催款怎么都催不到,今天终于得到钱了!谢谢,太谢谢了!”
本案申请执行人姚某某是银行的安保人员,收入低,因购房与某某房地产公司产生纠纷,经诉讼判决某某房地产公司赔偿姚某某八千余元,判决生效后,姚某某多次向某某房地产公司催款,无济于事,房地产公司均以各种理由搪塞,完全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无奈之下姚某某将案件交至万秀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
收到案件后,万秀法院执行局了解到被执行人某某房地产公司在另案中有作为申请执行人的执行款,但还未发放,法院当即提取,将八千余执行款交到申请执行人姚某某手中,从立案到执结短短十来天,姚某某高兴道:“真的没有想到法院能够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帮我执行到钱!八千多元,对我来说也是好几个月的工钱啊!这次可以好好过中秋节啦!”
(唐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