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双节至,举家团圆共欢喜;八项规定心中记,领导干部要自律;严防四风再弹起,廉政短信警违纪。”值中秋国庆佳节来临之际,龙圩区法院纪检组监察科提醒:全体干警严守廉洁过节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廉政意识,坚决刹住节日期间各种歪风。
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纪委“十个严禁”精神,龙圩区法院不忘逢节假日向全体干警下发通知和编发廉政短信的习惯,9月22日刚上班,全体干警的手机如往常节前一样,如期收到了由院纪检组监察科精心编制的廉政通知和促廉短信。
“十个严禁”要求党员干部自觉做到:严禁违规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收受礼金、礼品和各种商业预付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消费券和贵重物品;严禁公款大吃大喝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严禁用公款相互走访、宴请;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严禁向下级机关单位和企事业单位报销、摊派费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及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节假日期间,除值班备勤车辆外,其他公务用车一律封存,集中停放。
节日期间,该院纪检组监察科还将对值班、安保和公车私用等行为进行明察暗访,畅通举报投诉途径,引导群众积极举报违规违纪行为,为筑牢干警思想防线,监察科还要求各部门节前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第五辑)》。通过这样早提醒,提前打廉洁招呼的形式,使干警思想上有触动,灵魂上有震动,不断提高自律意识,营造廉洁奉公、崇廉敬廉、风清气正的法官形象。
(陈 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