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法制课,一抹夕阳红
    ——石桥法庭送法进老年人协会获好评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5-09-18  分享到:

“老年人享有哪些专有权利?利益受损害时该如何维权?”9月16日上午,苍梧法院石桥法庭庭长李超云以“学习宣传老年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为主题,为石桥镇老年人协会30多名花甲老人上了一场生动的法制课,增强了老年人学法用法的热情,提升了老年人法律维权的能力。

“在这个案子里面,邱老太就是因为不知道自己有受赡养权,才被儿媳欺负到无家可归。”讲座上,李超云庭长通过分享大量的案例,以通俗易懂的当地白话,向老人们详细讲解了老年人依法应享有的受赡养权、婚姻自由权、自由处分财产权、继承权等基本权利。

“老年人作为弱势群体,更应该了解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当权益受到侵害时,求助于社区或者直接来法院都可以解决事情。”李超云向在座的老年人们列举了一些权益受侵害时的救助途径和司法保护渠道。

“几个儿子想要分家,我不想分,该怎么办呢?”“现在都讲‘老人摔跤扶不扶’的问题,我想问,如果我真的是被人撞倒的,还会有人信我们老人吗?”……讲座现场气氛活跃,老人们纷纷就法律上的困惑进行提问,李超云庭长则耐心一一进行解答。

“没想到这个法制讲座竟然开到协会里面来了,听了好多案例,我觉得现在我也是半个‘专家’了。”讲座结束之后,在场的老年人们都表示受益匪浅,对与自己息息相关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有了更清晰地认识,增强了自身守法维权的意识,更学会了在受到侵害时如何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权益。

李超云在给老人们讲法律知识)

(梁凤清 张玮茹)

版权所有:中国共产党梧州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桂ICP备15009969号   桂公网安备 45040502000009号
网站主办:中国共产党梧州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梧州市平安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