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和改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力预防涉校涉生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为学生出行营造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按照上级公安机关有关做好“打非治违”第四波次整治校车工作部署要求,9月10日至11日,大队要求各中队负责人带领大队民警,深入辖区辖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与学校校长、分管安全的负责人进行面对面的沟通,磋商采取多种措施切实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并与负责人签定“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责任状”,使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形成制度化、常态化。
在整治行动中,交警大队尽以此次整治行动为契机,深入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积极开展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民警通过与学校负责人开展面对面座谈、通报涉校涉生典型交通事故案例、与校方签定《学校交通安全管理承诺书》等形式,强化学校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同时要求学校深刻吸取教训,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在放学时组织放学路队,安排责任老师引导指挥路队安全通行,定期开展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严禁学校自用或租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做为校车,接送学生。通过严格落实各项措施,完善学校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学校、家长、交警部门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监管职责,以加强沟通协调,更好地保障学生的交通安全。
活动中,大队宣传民警还就学生、幼儿安全乘车作了专题辅导,并向学生、幼儿散发了拒乘非法接送车辆,确保学生生命安全的《公安部交管局致全国师生家长的一封信》宣传材料,要求学生、幼儿园将宣传材料带回家去让爸爸妈妈认真阅读,倡导学校、学生、家长携起手来,共同抵制、积极举报“黑校车”,努力为孩子营造一个安全的交通环境。
(民警与校方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
(廖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