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制定下发,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确保司法公正的重大举措,是对公安机关的领导干部和广大民警依法依规执法办案的有力保护。高速三大队积极组织大队全体人员开展学习,全面掌握该规定的相关内容和要求。
梁宁康大队长迅速向民警传达了《公安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文件精神,深化广大民警对文件的理解,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贯彻落实该规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强调大队领导要带头依法办事,支持民警公正行使职权,不得让民警做违反法定职责、有碍执法公正的事情,不得干预执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不得对正在处理的具体案件提出倾向性意见,真正做到在具体案件办理中不乱“张口”、不乱“伸手”,严格遵守纪律,依法公正行使职权,不执行任何违反法定职责或法定程序、有碍执法公正。
最后,大队组织全体民警签署了《承诺书》, 以确保该项工作落到实处。
(冯斌莹 夏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