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提醒:“中奖卡”中有陷阱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08-06-20  分享到:

新华网沈阳6月19日电(记者孟唤)辽宁省本溪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近日连续接到消费投诉,反映一种口香糖包装里有中奖奖券,奖金有的高达12.8万元。为此,该市消费者协会明确指出此事是骗局,并提醒消费者注意“中奖卡”中有陷阱。

    对于口香糖中出现的奖券情况,该市12315指挥中心及时同生产企业取得了联系。企业称,他们公司没有开展过任何形式的有奖销售活动,此事实属不法分子的诈骗行为。

    据介绍,类似情况在其他省份也曾发生过,诈骗分子常用手段是:把“中奖卡”“刮刮卡”放入消费品里,一旦消费者“中奖”,骗子就要求“中奖者”必须向指定账户汇入一定金额的个人所得税(或2%的公证费用)后,才能获得高额奖金或奖品。利用广大消费者对公证部门的公信力进行诈骗。

    针对这些高额、巨额抽奖类“中奖”骗局,本溪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提醒消费者:

    ——凡是要求“中奖者”先交费的“中奖”都有骗局。只要消费者不支付所谓的个人所得税、公证费,骗子就无法得逞。

    ——在购买日常消费品时,不论发现任何形式的“中奖”都要保持高度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同时,消费者可以向商场、门店或向有关部门咨询。

    ——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超过5000元,任何抽奖式有奖销售所设奖额超过5000元的都属于违法行为。

    ——消费者发现上当受骗后,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求助法定的救助渠道,挽回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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