练钢副大队长到岭脚、京南中队督导“打非治违”开展集中整治交通违法统一行动工作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5-08-28  分享到:

2015年08月05日上午,苍梧交警大队练钢副大队长专程来到岭脚、京南中队,就从8月1日启动,9月27日结束,分五个波次开展的集中整治交通违法行为统一行动进行督导,要求中队加强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大队关于此次行动的方案要求,做好第一波次(8月1日至8月10日):整治旅游客车、“营转非”客车统一行动,并就具体事项作出指示:(一)深入开展源头排查。中队要对辖区旅游客车、“营转非”大客车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发现车辆存在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的,督促立即检验、报废车辆,限期清理车辆违法。要联合交通运输、安监部门深入运输企业开展一次集中检查,重点检查企业落实动态监控措施、旅游客车办理包车手续情况,发现企业对车辆运行情况不掌握、在外运行的旅游客车未办理包车手续等问题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对排查出的“营转非”大客车,要造册登记,落实专用标识的粘贴措施,并拍照留存备查。对“营转非”大客车及逾期未检验、未报废旅游客车,一律通报交通运输、安监部门,并录入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纳入重点管理。(二)加强路检路查。中队要联合交通运输、安监、旅游部门,以省道323线通往桂林旅游线路为重点,加强对大客车的执法检查,严查“营转非”大客车非法营运以及旅游客车超范围经营、异地经营、持有虚假包车客运标志牌、搭载包车合同以外乘客等违法违规运输行为。设置交警临时执勤点,严格检查驾驶资格、装载情况等,发现存在超员违法行为的,坚决卸客转运;发现非法从事旅游客运的,一律书面移交交通运输部门依法处罚。(三)严格倒查管理责任。源头排查、路检路查发现旅游客车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一律书面通报车属企业所在地的交通运输、安监部门,建议倒查企业落实动态监控措施、车辆日常管理、驾驶人安全教育等情况,并跟踪落实整改。(四)中队要加强有关材料、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报送工作,并做好检查登记工作。

(陈杰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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