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天津港区瑞海公司物流危险品仓库发生火灾引发爆炸,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为了认真汲取此次事故的沉痛教训,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增强危化品生产、运输企业负责人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关于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公交管〔2015〕389号)的文件精神,2015年8月15日,苍梧交警大队教导员黎露、旺甫中队指导员陆建青一行深入位于旺甫镇的梧州市梧丰气体责任有限公司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从源头上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
在这次排查活动中,黎教导员向梧州市梧丰气体责任有限公司负责人详细地询问了该公司在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情况,并认真地对该公司的工作台帐、驾驶员和车辆资料信息进行检查和核对。黎教导员对该公司做得好的方向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安全隐患,并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及时整改。黎教导员要求该公司负责人要切实做好以下几点:一、公司负责人要带头重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公司要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制度,由专人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二、要加强驾驶员的管理。企业要定期组织驾驶员参加安全学习,接受安全教育。企业要督促驾驶员文明驾驶、规范驾驶,严禁疲劳驾驶、酒后驾车。驾驶证要按规定审检,未经审检合格的,不准继续驾车,不得超分驾车。三、强化车辆管理。车辆必须按规定到公安交警部门登记上牌入户,严禁无牌无证的车辆上路行驶。车辆必须按规定参加年检和参加强制保险,严禁拼装车、故障车、“带病带残”和无保险的车辆上路行驶。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必须办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驾驶员要有相关从业资格证。车辆必须按规定时间、规定线路行驶,必须随车配备押运人员。
在排查活动中,黎教导员、陆指导员还对该公司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行了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车辆存在的安全隐患,责令该公司立即整改。
(苍梧交警大队深入危化品企业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
(石焕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