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市一对同胞兄弟因琐事打架,冲动的弟弟竟将哥哥砍伤。近日,岑溪法院对该起特殊的刑事案件作出宣判。施害的弟弟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被责令赔偿其哥哥医疗费等各项经济损失人民币7512元。
据了解,哥哥孔大与弟弟孔二为同胞兄弟。5月9日21时左右,在孔大厨房内,孔二找到哥哥要求其赔偿前天弄坏的价值二百块钱的音响。二人随后发生争吵,进而升级到打架。然而谁也没想到的是,冲动的孔二突然操起厨房菜刀砍伤孔大头部,后经鉴定为轻伤一级。孔大受伤后住院治疗10天,花费医疗费人民币8051.2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孔二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遂依法对他作出了上述判决。孔二对砍伤哥哥表示懊悔,服判不上诉。这起同室操戈的悲剧以哥哥受伤、弟弟服刑收场。
(李瑞山 李果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