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司法考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精神,建立健全符合梧州市实际的国家司法考试长效保障机制,梧州市委政法委、梧州市司法局等10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梧州市国家司法考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通知明确梧州市建立司法考试联席会议制度,制度规定联席会议由市委政法委、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保密局、市教育局、市环保局、市卫计委、市无线电管理处、市司法局10家单位组成,主要负责协调解决梧州市国家司法考试中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制度》对各成员单位参与配合司法考试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和要求,同时也确定了各单位的成员和工作联络员。
《梧州市国家司法考试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改变了过去没有固定的保障机制,每年考试前都是由司法考试机构临时向各单位分别发工作函联系,请求协助等方式实施组织,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加强工作保障。该项制度的建立,标志着在梧州市建立起了由司法行政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各部门各负其责、协同配合的长效工作机制,对于推动梧州市国家司法考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高司法考试管理和服务能力,切实加强对国家司法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梧州市每年度国家司法考试平稳、安全、顺利、有效地进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邓秋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