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干警加强学习提升工作能力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5-08-18  分享到:

蒙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坚持开展业务学习,提高干警业务专业知识水平与业务素质。 2015年8月17日下午,执行局再次开展内部学习交流,干警在充分学习相关业务知识的基础上,结合执行工作中的实际,针对在近期执行工作遇到的新问题进行讨论和交流,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研究部署今后一段时期的执行工作。

学习主题确定为如何准确适用法律条文,干警们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文件,并交流了学习心得。

“执行实施类案件的结案方式由原来的四种扩展到六种,特别是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结案方式上,应充分尊重申请执行人的权利意志,如在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需经申请执行人书面同意,人民法院方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执行局副局长黄世友提醒大家要注意。

对于“人民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干警经讨论认为,在实际办案中被执行人是自然人的,除了“四查”与“两查”外,还应向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及居住地周边群众调查了解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或财产线索。在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后,执行局局长潘百炼说:“在今后的执行工作中对于逃避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应当多措并举营造良好的执行环境,充分保障申请执行人的人身财产权益,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予以追究相应刑事责任”。

干警们表示通过坚持学习,既有效提升自身的素质,同时也增强了工作紧迫感和积极性,主动适应案件增幅明显、法律适用新问题不断涌现的形势,从而有效解决执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更好地维护公平正义。

(干警们认真学习)

(张廷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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