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你们好好珍惜叔侄情谊,互谅互让,通过调解妥善解决本案纠纷。”
“你们能多次到现场做调解我们甚是感激,但我们还是坚持由法院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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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7日下午,藤县法院副院长罗东强、专职审委委员何玲等一行4人与金鸡法庭干警一起深入岭景镇某村开展巡回审判,就地调解一起叔侄之间的排除妨害纠纷,虽即经过一天的努力案件并未调解成功,但法官为促和谐而坚持不懈的精神得到了当事人及当地群众的好评。
据悉,原告蒙某胜与被告蒙某章系叔侄关系。原告现居住的房屋建造于1961年,系泥砖、瓦木结构,属原告、被告父亲及蒙某某三兄弟共有。1998年,被告父母在上述房屋后山腰上建造了一幢水泥钢筋结构的房屋。2014年6月,原告以被告建房时堆积的泥土发生塌方堵塞原告房屋后面的排水沟,导致排水不畅通为由申请藤县岭景镇调解委员会调处。经调解,双方就屋背塌方清理和排水事项达成协议,被告依协议履行了义务。此后不久,一场暴雨导致排水沟上方的泥土再次发生塌方,双方由此再次发生纠纷,原告便以被告没有清理完毕塌方泥土为由诉至法院,请求责令被告清理塌方泥土,确保排水沟畅通及其房屋安全。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原告年事已高,身体状况欠佳,而被告在广东创业多年,有较好的经济能力,且双方系叔侄关系,为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最佳效果,主管派出法庭事务的罗副院长决定亲自带队调解该纠纷。
8月7日上午,上述案件庭审进入调解阶段,罗副院长、何委员从情、法、理三方面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劝说,劝导双方应当珍惜叔侄情谊,互谅互让,和睦相处,并列举相同类型调解成功的案例进行比较说明,希望双方握手言和。但由于双方意见分歧很大,互不相让,调解工作进行到中午一点仍未取到实质性进展。为能从根本上解决好两个家庭之间的矛盾,罗副院长决定在吃过午饭后到现场继续进行调解。
下午3点,罗副院长等一行到达现场,邀请当地村民小组长及族老参与调解工作。在现场,罗副院长等人用锄头、木棍拨开丛生的杂草的察看塌方情况,并用卷尺认真丈量排水沟,一番勘察下来已经是汗流浃背了。
“原告,是否可以由你方负责清理塌方泥土,由被告方对清理后的山体用水泥进行加固?”罗副院长建议道。
“感谢你们再次到现场调解,但我还是坚持我的诉讼请求,清理塌方和加固山体都应当由被告完成。”原告委婉地拒绝道。
“罗副院长的建议合情合理,我也愿意接受,但我不敢保证原告会不会得寸进尺,所以我坚持由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态度很是坚决。
双方当事人及家属情绪甚是激动,并将多年来两家人积怨之事都摆了出来,调解工作进行到下午五点多仍未成功,调解工作陷入僵局。有丰富调解经验的何玲法官认为双方都有所让步,只要待当事人的情绪稳定后再作调解,本案还是有相当大的调解可能的,为了最大程度消除两家人的矛盾,罗副院长等人决定择日再作调解。
夕阳西下,调解人员走出村子,原、被告双方及其家属都表示:“看到你们法官如此负责地勘验现场及多次调解,我们甚是感激,只要你们法院依法判案,就算是输了官司我们也会心服口服!”
(现场调解纠纷)
(祝裕旺 梁志坚 时海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