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小家”为“大家”的“老赖”们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5-08-08  分享到:

    “老赖”,在法律上通常是戏称那些非法获取个人利益,四处规避法律制裁的人。而这里要说的“老赖”,却是那些为了守护社会公理与和谐,任劳任怨,常常不得不违背对亲友的许诺的那些可敬的法官们。

    8月2日是一个风和日丽的周末,早上8点,正打算与爱人出门到苍海湖散步的苍梧法院民一庭庭长梁勇突然接到一个当事人的电话,与爱人说明情况之后便匆匆往法院赶。

    原来,是关于一起离婚纠纷案的调解,因为被告欧某长年外出打工,很难请假,这个周末他好不容易抽空回来参与调解。梁庭长深知今天这个案子若是不能了结,下次调解就不知要等到何时了,而等待的煎熬对于双方当事人来说都是一种“二次伤害”。为了抓住这次调解机会,梁庭长只好对爱人“爽约”,联系上书记员陈国强一同赶赴法院。

    9点,原、被告准时出现在法院的调解室,陈国强为他们递上一杯热茶,梁庭长试图以闲聊的形式来打破两人之间的尴尬氛围。

    交谈中得知,原告曾某被告欧某于2007年相识并恋爱,2008年生育了大女儿, 2009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了第二个女儿。原告曾某神情落寞地告知梁庭长,因为双方了解不足,性格不合,当初为了孩子匆匆结婚,而婚后的相处中出现了各种矛盾,如今感情已经完全破裂了。听了曾某的讲述,被告欧某表现得有些消极,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梁庭长耐心地对两位当事人进行法制教育,从亲情的角度入手,劝告他们无论是合是分,都要考虑两个幼女的感受。曾某表示,希望由被告抚养两个女儿,虽然自己短时间内无法付抚养费,但是同意对与被告一同种植的万棵松树不进行财产分割,希望能让女儿生活得好一些。被告见婚姻无可挽回,最终同意离婚并由其抚养女儿。在梁庭长的主持下,原、被告协商了调解细节,并达成了一致,双方好聚好散。

    调解结束已时近中午,看着烈日当空照,梁庭长惭愧地表示,这些年因为自己繁忙的工作,确实有些冷落了家人的感受。而再次错过了与女儿一同游玩的书记员陈国强也直言自己似乎成了一个“不守信用”的爸爸。

    虽然法官们常因工作的原因失信于最亲近的人,但当公理被挑战时,正因为有他们勇往第一线,许多大是大非才得以水落石出,社会的和谐少不了他们伟岸的身影,这些舍“小家”为“大家”的“老赖”无疑是亲友们的骄傲,是时代的榜样!

(梁勇庭长在主持调解)

(张玮茹 陈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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