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高院督导藤县法院“执行案件集中清理月”活动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5-08-08  分享到:

    8月3日中午1时许,区高院执行局执行第二庭庭长张秀萍一行三人来到藤县法院,顾不上午休召开座谈会,对藤县法院正在开展的执行积案集中清理月专项活动进行督查指导。市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颜桂南陪同督查。会后,藤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石忠贵立即主持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专项活动的下一步工作。

    藤县法院主管执行工作的潘家绪副院长就专项执行行动的措施、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等作了汇报。自活动开展以来,藤县法院已全面完成案件排查清理和集中“四查”任务,已对32名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曝光,采取搜查措施6次,拘留被执行人7人。截至8月2日,已执结案件193件,结案率51.69%;执行标的额2171万元,执行标的额达20%,专项活动已初显成效。主要措施包括院领导高度重视,直接参与制订详细的活动方案,对专项行动进行精心组织安排;先后召开动员会和推进会,统一干警思想,及时进行动员部署;行动迅速,严抓落实,由执行局对所有列入清案范围的案件进行逐案排查,逐案登记,逐案分析,逐案提出执行措施,组织力量进行集中“四查”等。此外,该院大胆试行执行“审执分离”改革,将执行局分为综合裁判组、执行实施组与后勤保障组等几小组,集中开展清案工作。

下一步,藤县法院将采取更强有力的措施,推动专项行动取得更好成效。一是动员全院力量,开展对有财产案件的集中执行大行动。根据排查案件的情况,在8月上旬安排一周时间,开展一次以执行局为龙头、全院干警共同参与的集中执行大行动,全力执结一批案件。二是加大反规避执行行动的力度,以强大的威慑力督促一批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根据案件排查结果,在全院干警参与的集中执行行动中,拟对53个案件采取搜查措施,对16名被执行人进行罚款,对13名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对2名以上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移送公安侦查,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三是加大执行财产的处置力度。要积极与评估、拍卖机构以及市中院等有关单位、部门沟通,并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力争成功处置一批执行财产,保证执行到位率任务的完成。

(藤县法院执行案件集中清理月汇报会)

(黄海峥 黄庆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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