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下午,县委、县政府督查组一行六人到藤县法院,通过实地走访、查阅台账和听取汇报,对藤县法院执行落实“八项规定”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督查组分别对藤县法院的办公用房清理整改、“三公经费”开支、车辆管理等进行了材料查看和实地检查,特别就办公用房是否超标和“三公经费”开支是否符合规问题,先后走访了各领导干部办公室,到财务部门翻阅了有关记帐凭证。经检查,督查组对藤县法院在执行“八项规定”总体情况、内部管理制度完善情况以及管理上采取的新办法予以肯定。但仍发现在“三公经费”开支方面存在一些不符合规定的地方,如公务出差基本不使用公务卡结算,公务接待有的没附有公函等问题。
对检查出来的问题,督查组当即召集该院分管领导、纪检监察部门和办公室负责人开会反馈了检查结果,并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整改。该院分管副院长潘家绪参加了会议并作表态发言,表示对督查组检查出来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开支规定,务必勤俭节约、艰苦创业。
据悉,藤县法院高度重视“八项规定”贯彻落实工作,院领导班子成员、各庭(科)室队负责人自觉腾挪办公室、清理卫生间,按标准完成了整改。在公车使用方面,已统一由法警队管理车辆,凡公务用车一律经主管领导签字派车,杜绝公车私用。
(县委、县政府“两办”督查组听取藤县法院工作汇报)
(莫信莲 卢梁珊 黄海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