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律师,我先谈谈我的看法。”来自梧州市正立律师事务所的黄建军律师快人快语,“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可以描述得更详细一些,方便日后执行工作的开展;法院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不予采纳,应在文书中予以说明理……”
“法院应强化判决书的释法析理功能,在离婚案件中是否可以增加一下说服教育部分的内容,使双方当事人胜败皆明”。来自龙圩区检察院民行科的苏荣华科长也表达了自己的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裁判文书制作,进一步提高裁判文书质量,7月8日上午龙圩区法院组织开展“裁判文书找茬”活动,邀请梧州学院法学专家、梧州律师协会律师、梧州日报社记者、龙圩区检察院民行科负责人、龙圩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龙圩中学语文教师共计7人,由他们每人随机抽取两份2014年以来生效的裁判文书从不同侧面进行“找茬挑刺”。
座谈会上,受邀的7名各界代表对抽选到的法律文书进行了详细评查,他们从各自的职业角度出发,就文书中是否有错别字、逻辑是否通顺、说理是否透彻、判决主文是否规范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评查。
“作为一名语文老师,我觉得这份文书有些地方的标点符号不是很规范,有的词语使用会让人产生歧义”。龙圩中学教师李式清直爽地表达了自己的观点。
“裁判文书中的日期用农历表述不规范”
“‘盗窃公民合法财物’是否可以改为 ‘盗窃公私财物’”
……
在近两个小时的时间里,各位代表根据自己所在领域的实际纷纷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直言不讳,会场气氛非常热烈。“去年,我来参加了龙圩法院开展的阳光庭审评议活动,对庭审过程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龙圩区人大法工委主任黎文新说,“今天,法院又邀请各方专家学者为裁判文书评查挑刺,既接受了社会监督,又提升了案件质量。如此常抓不懈,法院的公信力将会不断提升。”
“我们既要内部自查,互相找茬,也要开门纳谏,邀请各路专家等对法院裁判文书进行“挑刺”、“找茬”,这样不仅树立了法院公开透明的形象,促进了阳光司法制度的完善,而且通过这样的平台,让社会对法院的工作更全面地进行监督,也有利于树立人民法院司法的公信力。”龙圩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马华炎如是说。
(易宽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