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惩毒品犯罪,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6月26日,正值第28个国际禁毒日之际,藤县法院对近期审理的四起毒品犯罪案件5名被告人进行集中公开宣判。
宣判会上,周某等五名被告人因分别犯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两个月至六个月不等,并各处罚金。此次集中宣判毒品犯罪,依法严惩了毒品犯罪分子,有力震慑了潜在的不法分子。
据悉,2014年至2015年6月,藤县法院审结毒品犯罪案件63件70人:其中容留他人吸毒20件24人;贩卖毒品29件30人;非法持有毒品12件13人;制造毒品2件3人。由于藤县毒品犯罪案件数量急剧上升,毒品犯罪活动的泛滥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本地区毒品犯罪案件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毒品犯罪以贩养吸居多,贩卖毒品人员多数又是吸毒人员,数量上以零星贩卖为主;二是新型毒品犯罪已成毒品犯罪主体,主要有甲基苯丙胺、氯胺酮、MDMA等新型合成毒品;三是毒品犯罪群体化,从毒品货源到吸食购买,形成一个相对稳定的团伙和固定贩、吸毒人员构成的消费网络;四是毒品犯罪呈低龄化趋势,懒散无业人员居多,青少年涉毒问题日趋严重。
在审判工作中,藤县法院通过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坚持依法打击毒品犯罪,从严惩处毒品犯罪案件中的主犯、职业毒贩、毒品再犯,针对多人实施的毒品犯罪案件,严格区分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罚当其罪,充分体现宽严相济的司法理念。
(宣判现场)
(魏朝菊 祝裕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