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工作会议在藤县召开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5-06-29  分享到:

6月26日,2015年度梧州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工作会议在藤县法院潭东法庭召开。市中院莫澄真院长、邓昌言副院长,中院及各基层法院民一庭庭长、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由藤县法院院长石忠贵致欢迎辞。他说,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的最基层单位,既处在司法为民的最前沿、化解矛盾的第一线,也处在司法体制改革第一线。近年来,藤县法院以人民法庭为桥头堡,大力开展巡回办案,将司法服务向边远山区延伸,向矛盾第一线延伸,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藤县法院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认真学习借鉴各兄弟法院的先进经验,取长补短、开拓创新,创新便民利民机制,大力推行巡回审判等方式,开创人民法庭工作新篇章。

邓昌言副院长对近三年来全市法院的人民法庭工作进行了总结,分析全市人民法庭工作面临的形势并从五个方面部署今后法庭工作。一是要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管理创新。二是要加强办案第一要务,加强审判管理,提升司法公信力。三是要坚持司法为民、利民、便民,方便群众诉讼。四是要大力加强人民法庭队伍建设,切实抓好思想政治建设和司法作风建设。五是要继续加强与上级法院的沟通联系,共同推动人民法庭和基层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莫澄真院长对全市17个法庭近年来的工作成效表示充分肯定,指出法庭在规范化、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取得良好成绩,法庭法官扎根基层,热心服务百姓,涌现了潘锦波、何玲、王其旺等先进典型。莫院长强调,广大乡村是“熟人社会”、“人情社会”,法院干警要充分认识到人民法庭司法为民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发挥好人民法庭贴近百姓、贴近民心的优势,努力通过公正高效的执法办案能力,去修复“熟人社会”中破损的关系,服务当地人民群众,让他们树立规则意识、法治意识。莫院长强调,人民法庭作为法院面向群众的最直接最形象的窗口,法庭干警自身素质尤为重要。法庭一线法官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要不断学习、提升自我,不断增强司法能力,要把手中的案件办得飘飘亮亮的,让当事人在具体个案中体会到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打明白、方便、有尊严的官司。

会上,市中院民一庭庭长蒋学政,副庭长黄树东分别对法庭工作重点和相关工作会议精神进行部署和传达。藤县法院的何玲、岑溪法院的刘丽萍、苍梧法院的李超云、蒙山法院的温建松在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

藤县法院石忠贵院长致欢迎辞)

(黄海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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