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毒品呈蔓延泛滥之势,成为全人类的共同威胁。打击毒品犯罪,需要法治挥出“重拳”。当天上午10时,苍梧法院对4起毒品犯罪案件进行了集中公开宣判,对11名被告人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分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不等的刑罚。
在其中一起共同犯罪的容留他人吸毒案件中,涉案的黄某昌、周某坤等被告7人,均是刚刚年满20周岁的青年。这7人的身份不同,有的是电信公司员工、有的是单亲家庭长大、缺少父爱的青年,有的是娶妻生儿的“大丈夫”,有的是情侣。同时,他们彼此是朋友关系。正是这种“有毒”的朋友情,让他们做出了令自己后悔一生的举动——共同吸食毒品“K粉”。
“K粉”, 又称“high”粉、强奸粉,是新型毒品中的一种,外观为纯白色细结晶体,其化学名叫“氯胺酮”。 “K粉”的毒害性主要体现在,“K粉”成瘾后,对人体各器官都会产生致命性危害,对中枢神经的损害性超过冰毒。同时,也会造成心理上的严重危害,吸食过量会导致死亡。其常被一些不法份子滥用于通宵跳舞的娱乐场所。而光顾这些场所的主要是一些青少年亚文化群体。
2014年12月31日晚上,被告人黄某昌提议,要用特别的方式“嗨”一晚,以度过难忘的跨年夜。很快这一提议得到了大家的赞同,并共同出资在苍梧县石桥镇石桥街“K歌之王”卡拉OK二楼开设“廉溪”包厢,购买毒品“K粉”, 并容留李泳峰等多名吸毒人员在包厢内吸食毒品“K粉”。获知有人在娱乐场所吸食毒品的消息后,公安人员迅速出击,当场抓获参与人员,并从现场扣押吸毒工具塑料碟子等(内有残留物)和毒品“K粉”0.87克。经检验,上述遗留的残留物和毒品“K粉”均检出氯胺酮成份。在场的14人的尿液检测样本均呈阳性,即在场的14人均吸食了吸食毒品“K粉”氯胺酮。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某昌与周某坤在案中参与筹资收钱,订房、购买“K粉”,其地位和作用是主要的,均属于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一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被告人陈某溆、陈某杰、邱某宁、易某强、黄某华在案中的地位和作用是次要的,均属于从犯,分别被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当天集中宣判的11名被告人,其中9名被告人均是90后青少年犯罪。随着毒品泛滥,青少年已成为了毒品侵害的主要对象,吸毒人员低龄化现象的严峻性不容忽视。宣判结束后,被告人均当庭表示服从一审判决,并表示日后远离毒品,给自己有一个重生的机会。苍梧刑庭的法官也当庭对被告人进行普法教育,让被告人以崭新的形态面对社会,迎接新的人生。
(严月婵 肖冬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