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17时,苍梧法院刑庭的电话响起来了,接听电话的钟钊生庭长拿起电话后嘴上露出了笑容,激动地说道:“她醒过来了,我们现在马上去趟医院。”全庭的人员都放下了悬在心中的大石头,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只因她醒了。
让法院刑庭担忧的她不是法官们的亲人朋友,而是一位被判刑的农村妇女。因犯故意伤害罪,她被苍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由于低血糖晕倒在看守所内。此时,案件尚未生效。
15分钟后,钟钊生庭长、陈娟燕副庭长及庭室书记员到达医院。钟庭长进病房门口的第一句话是“黄某某,身体好点了吗?能吃一点吗?一定要多吃东西身体才会好!”。
黄某某曾于晕倒前提起上诉,由于其是一名农村的文盲妇女,因此刑庭人员特意到医院进行了解其提起上诉的真实性并进行释法活动。
看到法官的到来,黄某某激动地表示“要我坐牢我就不赔钱,没有既坐牢又赔钱的”,称上诉是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是叫他人代写的上诉状,自己进行了亲笔签名。
钟钊生庭长、陈娟燕副庭长耐心听取黄某某的陈述后,钟钊生告知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合议庭已对其故意伤害罪一案认定了黄某某构成自首及案件的全部量刑情况,也充分考虑了本案的责任分担问题,公正对附带民事部分进行判决。看到黄某某情绪逐渐缓和后,陈娟燕副庭长耐心地向她解释,法院判决都是根据法律依据、证据材料依法进行判决,绝对不会随意进行。
“你现在最重要的是身体,我刚才听护士说你的血压很不稳定,经常高达200mmhg,你的情绪已经影响了病情,难道你想让远在武汉的儿子担心吗?”
“上诉是你的权利,我们来到医院,一是探望你的病情,二是核实上诉是否是你的真实意思表示,因为你是文盲,不会写字,我们需要核实,请你理解。你以后有什么法律问题都可以打我电话,不能用暴力解决问题。”
病床前,陈娟燕副庭长从同为母亲,同为女性的角度出发,一边与黄某某谈天,一边进行法律解释。
看到法官们对自己案件的在意,对自己病情的关心,黄某某理解了被判刑的原因。她表示不再上诉,并自愿收回上诉状。临走时,黄某某紧紧握着陈娟燕副庭长的手:“感谢你们的到来,我相信,你们做出的是公平公正的判决。”
回程的路虽然颠簸,天气也还热着,但因为得到了又一个当事人的理解,法官们的心情就变得轻松愉快了。钟庭长说:“如果我们嫌麻烦,不跑这一趟,当事人心里的不解就只能郁结着,就不能正确对待判决。因此,我们做法官这一行的,必须“明察秋毫”,不怕付出。只有这样,我们的工作才能得到更多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
这次回访当事人,只是法官们服务群众的一例,只是苍梧法院大力强化司法为民的一个缩影。在司法实践中,刑庭的干警们不断延伸司法服务,多次为群众送法上门,进行判后释法,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让当事人在僵硬生冷的法律条文之外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和力量,得到了群众的理解和信任,满足了群众的司法期待。
(严月婵 肖冬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