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法庭进乡村 百姓诉累得减轻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5-06-15  分享到:

6月11日上午,考虑到一个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纠纷案件中的原、被告均年事已高,且居住在较偏远的乡村,为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广西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夏郢巡回法庭的法官和书记员专门来到夏郢镇周睦村,在乡间地头开庭审理了此案。

在村委门前的一块空地上,法官和书记员们从村委办公室里借来凳子和桌子,审判员、书记员、原告、被告、委托代理人的牌子一一摆放在桌面上,国徽则摆放在桌子前,法官身着法袍、书记员也着装就座……一个简单而不失庄严的临时法庭便出现在乡亲们家门前,生活在偏远山村的村民们从没见过这种情形,一下子被现场情景吸引了。

这次巡回法庭开庭审理的是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纠纷案件。30年前,原告方与被告方就一处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进行了口头约定并调换。30年后,其中一方要求换回而另一方不同意。于是一方把另一方诉至法院。

“当时双方就有口头约定,原告任何时候要求收回调换土地的使用权,被告都应无条件服从。”原告方委托代理人有条不紊地陈述其起诉的请求和理由。

“原告诉称的事实与理由是毫无事实依据的!”被告在答辩中对原告的陈述并不卖账。

庭审期间,法官按照程序,有序引导双方当事人当着乡亲们的面,充分发表意见。道理越辩越明,村民们从中也学习到了法律知识,了解了庭审程序,体验到法律的威严。法官慎重考虑后宣布择日宣判。

口头约定互换土地承包经营权这样的事情在乡村里并不少见。究竟能不能换回?庭审结束后,旁听的村民们议论纷纷,并期待案件裁判结果。乡亲们都觉得,巡回法庭开到村里,方便了双方当事人参与诉讼,减少了他们的诉累。对乡亲们来说,也是一次生动而直观的学习法律知识的机会。

(夏郢巡回法庭)

(梁颖 周显先)

 

版权所有:中国共产党梧州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桂ICP备15009969号   桂公网安备 45040502000009号
网站主办:中国共产党梧州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梧州市平安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