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第一季度,市司法局组织对全市五个公证处2007年的公证案件质量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本次检查活动依据《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对照《广西公证协会的公证质量检查评判标准》,重点集中在保全证据、房产继承和赠与、遗嘱、合同、涉外涉港澳台等五类公证事项。
检查采取各公证处自查和市局检查组抽查的方式进行。通过检查发现,去年我市各公证机构在规范公证法律服务,强化公证质量管理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公证案件质量比较好,保持了公证业务的健康有序发展。但在公证质量总体较好的情况下,各公证机构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归档不及时、对公证书的格式要求不够严格、收集证据单薄、公证文书打印还有错漏等情况。
检查组要求各县(市)司法局、公证处以此次质量检查活动为契机,对照检查出的公证质量问题,召开专门会议,梳理本单位存在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制订整改措施,责任落实到人,并将公证办证质量指标纳入到年度有关的评先评优及奖惩考核中去。各公证机构纷纷明确表态,将针对存在问题立即进行整改,进一步强化公证人员的质量意识,进一步提升公证的服务能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市司法局公证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