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法院世界环境日邀请各界代表旁听一起污染环境案庭审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5-06-08  分享到:

2015年6月5日是我国新环保法颁布实施后的首个“世界环境日”。为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的环保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苍梧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等社会各界人士到庭旁听了一起污染环境案。

“苍梧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审判长钟钊生宣布开庭审理李某青、覃某奇涉嫌污染环境罪一案。

庭审在双方的举证、质证和辩论中有序展开。旁听席上的各位代表聚精会神,不时还拿起纸笔认真记录……

“被告人是否认罪?”

“我认罪。其实我也知道这是不对的,但是这样做有钱赚,总想着不会查到我的,没想到就犯法了。以后还是要老老实实赚钱。”被告人李某青说。

“我认罪。”被告人覃某奇说。

……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李某青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二、被告人覃某奇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经过合议庭合议,审判长钟钊生当庭宣读了该案的判决结果。

“这是我第一次旁听污染环境方面的案件,印象深刻,很受启发。保护环境不仅是社会层面的要求,更是法律层面的要求。”庭审结束后,政协委员李志群说。

“以前多是从人大报告、工作汇报等了解法院工作,现在通过旁听庭审、法院开放日等活动,对法院工作有了更实际的接触和了解,更有利于人大监督工作的开展。”人大代表李柱金说道。

“这是我院近年来公开审理的首个污染环境案件。希望通过邀请社会各界旁听庭审,让更多的人了解污染环境的法律后果,起到普法教育的作用。”刑事审判庭庭长钟钊生说道。

(庭审现场)

(黄恩 周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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