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苍梧县人民法院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将加强调解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点工作来抓,坚持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处理的全过程,延伸到审前判后,一季度,该院共审结可调民商事案件58件,调解结案45件,民事调解率为77.59%,与去年同期相比提升41.97%,在全市法院中排名第一。
不厌其烦,“五步调法”显真诚。第一步,立案庭收到起诉材料后,当即由立案法官对原告进行适当引导,告知诉讼风险及调解的好处,视情况适时通知被告到法院当场或者通过电话、互联网等方式异地进行调解。第二步,在送达起诉状副本等材料时,案件承办法官着重了解被告对原告诉请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的认可程度、差异所在,及时向原告做好反馈工作,适时进行调解。第三步,开庭前,承办法官积极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背对背交谈,掌握原告的最低要求及核心关切,了解被告能满足原告的最大限度,趁热打铁进行调解。第四步,庭审中,一经发现合适的调解时机,承办法官及时暂停庭审,着手法庭调解。第五步,庭审结束后,在查明的案件事实的基础上,结合据以截断的法律依据,对各方当事人晓以利害,不放弃任何可据以调解的利益平衡点,劝解双方互谅互让。
强化服务,贴心之举暖民心。在来访群众遇到困难时,立案法官总会主动给予帮助和关心。碰到有不会写起诉状的,他们耐心地教,碰到忘记复印相关材料的,他们积极地帮,对顶着严寒酷暑或骑车或步行来法院、法庭的,他们递上一杯温度适的水。细节能拉近当事人与法院的距离,真诚能融化当事人内心的坚冰,和谐融洽的氛围能让有罅隙的当事人双方敞开心扉、换个角度想问题。该院还要求承办法官拿到案卷后就要适时询问当事人纷争的前因后果以及各种顾虑,对症下药,碰到不愿意的调解的就跑多几次、电话多打几次,碰到态度不好的,就端正心态、放低姿态。心平自然气和,给当事人以温暖、信心,纠纷就能得到早日和解。
多方协调,联动调解成合力。该院借力当地诉讼联络员对案情掌握更深、对当事人了解更透的资源优势,在诉讼联络员的牵线搭桥下,将承办法官身上的法言法语翻译成老百姓话语系统中朴素的公平正义观,有助于消弭当事人双方的隔阂达成和解。该院还积极联合公安、检察、工商、妇联等相关部门资源,遇到办案法官不能解答的专业问题,就请相关领域的资深工作人员为当事人权威解读、答疑解惑,明明白白地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同时,办案法官积极联系双方当事人的亲朋好友一起参与调解,利用亲友更了解当事人的情况、更易获得其信任、更能保持理性的有利条件,充分发挥“朋友圈”的边际效应,力促当事人达成最优和解方案。
巡回审判,现场调解促和谐。该院大部分案件的当事人都在乡镇,为此,该院积极采用“圩日法庭”、“假日法庭”等巡回审判形式,把法庭搬进了田间地头、农家院落,直面基层群众,理亏的一方当事人在周围知情群众的灼灼目光下,基于种种原因极有可能缓和态度,利于矛盾纠纷的快速调处。
(卢远丽 黄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