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全国法院2015年5月1日起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的司改要求,梧州市龙圩区法院未雨绸缪,积极研究落实各项措施,提前应对,确保立案登记制度顺利实施。
一是积极向党委、人大汇报,争取支持。4月28日,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勇带领该院主管立案工作副院长及立案庭庭长一行3人,向龙圩区党委、人大专题汇报立案登记制改革有关情况,积极争取城区党委、人大的大力支持,切实为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是院领导高度重视,专题研究落实应对工作措施。院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结合我院实际,落实各项应对工作措施。同时,成立了以院长任组长,主管立案工作副院长为副组长,各党组成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领导、组织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此外,在4月16日召开了全体干警大会,及时传达立案登记制改革有关精神及要求,切实提高全体干警对立案登记制改革的认识,克服畏难情绪,把全体干警思想统一到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和最高法关于立案登记制改革的精神上来。
三是拓展完善诉讼服务大厅功能,为当事人提供多元化便民诉讼服务。在硬件建设上,调整和拓展了诉讼服务大厅功能,增设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法律服务工作站,由梧州市及龙圩区法律援助中心和市律协派员定期坐班,并开通电话、网络、微信、QQ等联系方式,为当事人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志愿服务;科学调整了诉讼服务大厅各功能区,使各功能区既相对独立、便民、利民,又简洁明了、顺畅对接。在服务功能上,设置了诉讼引导、立案登记、受理申请、登记立案、材料收转、文书送达、判后答疑、信访接待、监督和投诉建议、查询咨询、联系法官、司法救助、诉讼缴费等功能,并挂牌明示,使当事人一目了然;开设了妇女儿童维权和维护军人、军属绿色通道;在当事人等候区域,放置诉讼服务指南小册子和法律文书式样供当事人免费查阅,大厅配备纸笔、电话、传真、复印机、饮水机、电子触摸屏、报纸、电视机等人性化服务设施,电视机循环播放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有关精神,免费提供WIFI信号;在人员配备上,从各业务部门派出1名法官轮流每天充实到诉讼服务中心,负责判后答疑、材料收转、文书送达、联系法官等工作,纪检监察部门每周二、四派出人员到诉讼服务大厅现场监督立案诉讼服务和接受投诉建议等工作,法警大队派出法警在诉讼服务大厅坐岗值班,负责诉讼服务大厅的安全保卫、诉讼服务引导等工作,确保立案登记工作顺利进行。
四是防范虚假诉讼。在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同时,引导当事人依法行使诉权,理性表达诉求,诚信维护权益。同时,在诉讼服务大厅悬挂禁止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缠诉的警示标语和当事人须知,印制《诚信诉讼告知书》,使当事人明白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缠诉等行为的法律后果,切实防范虚假诉讼。
五是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积极与辖区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沟通联系,充分发挥辖区各职能部门的作用,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资源,进一步完善辖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大调解体系,并在法院诉讼服务大厅设立联合调解中心,根据矛盾纠纷情况,由辖区相关职能部门派员进驻“坐诊”;梧州学院不定期安排实习学生到诉讼服务大厅上岗,参与各项诉讼服务工作;同时,充分发挥法院与辖区各乡镇联合设立的乡镇联合调解中心、与交警、工商、劳动仲裁等职能部门联合建立的联合调解室的作用,积极引导当事人先行就近、就地选择非诉讼调解组织解决纠纷,努力促进大量纠纷在诉前解决。
六是强化立案监督。通过设置意见箱、公开网址、投诉电话等形式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纪检监察部门派出工作人员进驻诉讼服务大厅现场监督立案诉讼服务工作,对当事人的反映、投诉及时处理并予以回应、反馈;发现无故拒收诉状、拖延立案、干扰依法立案等违法违纪现象,对有关责任人员和分管领导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七是加强法警值班、安检工作。制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强化立案庭与法警大队的协调配合,完善立案登记应急处置机制,依法处理故意扰乱法院立案登记工作秩序的行为,维护立案登记秩序。
(易宽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