惯犯市场伸手再落法网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5-04-23  分享到:
 

刚刚三十出头的陆某年龄不大,却是一名劣迹斑斑的惯犯,其曾因三次犯盗窃罪、一次犯贩卖毒品罪被法院判处过刑罚。近日,刚出狱不久的陆某再次行窃,面临的将会是法律对其又一次严厉处罚。

201412月某日下午,无所事事的陆某去到本市怡景菜市场某水果摊处,趁被害人黄某弯腰买水果不备,故技重施,将被害人黄某放在上衣口袋的一台苹果手机(价值人民币2730)盗走,庆幸的是,这一举一动被在场的群众识破,在被告人陆某逃离现场不远处时被在场的群众与受害事主合力扭送到公安机关,被盗的手机也及时返还给了被害人。

梧州市万秀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陆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由于被告人陆某是累犯,依法对其从重处罚,法院在根据被告人的其他量刑情节,遂对其作出有期徒刑七个月的刑罚,并处罚金一千元。

法官提醒:菜市场、商场等人流密集场所是盗窃犯罪的高发地,市民要注意加强财产安全防范意识,避免自身财物受到损失。

江振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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