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法院车辆管理,树立合理用车、文明行车的安全行车良好形象。4月17日,龙圩区法院法警大队召开专题会议,在促进安全行驶教育的同时,采取多项措施加强车辆管理并狠抓落实,致力服务于审判,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作为龙圩区法院的车辆管理部门,法警大队以“车行万里、安全第一”为主题,组织全体法警召开安全行车及车辆管理会议,传达最高院、自治区高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法执勤车辆管理工作的通知》,健全龙圩区法院车辆管理制度,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位法警和驾驶员。会上,法警大队长钟金文联系自身实际,以一次用车过程中开车门发生的刮擦事故作典型例子,举一反三,阐明事故成因,对造成的负面影响及需注意的各方面事项作了深入剖析,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提高了驾驶员的责任意识。
由于行政区域调整,自龙圩区法院成立以来,原蝶山法院及苍梧法院部分车辆调配给龙圩区法院,至今未及时完善相关的定编入户手续,法警大队领导非常重视,经院党组领导同意,迅速抽调警力两个星期内两上南宁,顺利完成了车辆定编入户工作。同时不断完善用车制度,车辆钥匙由警队专人保管,加强与办公室和使用警车部门的沟通协调,严格落实警车管理。申请用车、审批、司机派遣严格按章办事,警车使用必须由用车部门领导签批用车单,再由警队领导调度车辆和派遣驾驶员,驾驶员凭用车单到钥匙保管员处领取车辆钥匙。这既保障了审判执行工作需要,又杜绝公车私用。并实行严格的加油制度,实行一车一卡,严禁代加或换车加油。加油时领取小票,做好相关登记,完善台账,核实车辆用油里程,防止“公油私用”的现象发生。
另外,龙圩区法院严格遵守法定节假日公车封存,定点存放制度,每到节假日加封封条,反复检查,不留漏洞死角。
(黄逸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