蝶山区检察院依法批捕一特大传销网络的19名骨干分子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08-06-04  分享到:

近日,一个名为“连锁销售”的非法经营额高达5050900元的特大非法传销组织被蝶山区公安分局破获,以郑兴、郑延辉为首的19名传销骨干分子被蝶山区检察院依法以非法经营罪批准逮捕。

经审查查明:

2006年初,犯罪嫌疑人郑兴、郑延辉为获取非法利益,经他人介绍,在梧州市以购买产品的方式加入名为“连锁销售”的非法传销组织,从事传销活动。200610月,二人在晋升为高级业务员后,分别离开梧州回到四川省成都市和眉山市暂住,同时继续利用“连锁销售”的名义,远程遥控其在梧的下线骨干分子,以拉人头的方式从事传销活动。并由其网络体系中经理级别的传销人员,将发展下线所收取的申购款分别汇至二人的银行帐户中,之后将收取的钱款按照一定的方式瓜分。自200610月起至200710月止,郑兴组织他人从事非法传销活动所得的非法经营额高达5050900元。自200610月起至20083月止,郑延辉组织他人从事非法传销活动的非法经营额也高达1201900元。

20061020083月,在郑兴、郑延辉传销网络体系之下的经理级别的传销骨干分子谢立洪、杨政、刘朝洋、易勇、易文桃、杨助端、刘至松、王玉学、潘阜东、程光圆、刘兰花、杨娇娇、李启明、谭进财、陈友明、李当任、李红旗共17人,经各自上线介绍,分别以购买服装、化妆品等方式加入“连锁销售”传销组织,从事非法传销活动。之后,各人以能赚大钱为幌子诱使他人购买产品成为自己的下线,与传销组织其他骨干按照“五级三晋制”的方法瓜分后加入者购买产品的钱款。至20083月止,谢立洪的非法经营金额达414700元;杨政的非法经营金额达344900元;刘朝洋的非法经营金额为60400元;易勇的非法经营金额为197700元;易文桃的非法经营金额为180700元;杨助端的非法经营金额为106600元;刘至松的非法经营金额为498700元;王玉学的非法经营金额为137300元;潘阜东的非法经营金额为241100元;程光圆的非法经营金额为134500元;刘兰花的非法经营金额为124100元;杨娇娇的非法经营金额为87300元;李启明的非法经营金额为50500元;谭进财的非法经营额为69800元;陈友明的非法经营额为77400元;李当任的非法经营额为141600元;李红旗的非法经营额为104800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供稿人:蝶山区检察院  林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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