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身体我保护,我保护我的身体
    ——龙圩区法院开展“保护我身体,预防性侵害”法制教育专题活动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5-04-14  分享到:

 

“我的身体我保护,我保护我的身体,……”梧州市龙圩区大坡镇胜洲村小学传出一阵阵清脆的朗读声,原来是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的法官正在该校多媒体教室内开展以“保护我身体,预防性侵害”为主题的法制教育活动。

413日,针对农村学校大部分女学生对于性知识了解甚少的实际情况,为提高学校女小学生性教育知识及性侵害防范意识,增强大家的自我保护能力,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刑庭张承辉、黄意勇联合龙圩区检察院陈伟雄、林婷婷等人前往梧州市龙圩区大坡镇胜洲村小学,开展以“保护我身体,预防性侵害”为主题的法制教育活动,该校近百名女学生参加了活动。

龙圩区法院特意邀请梧州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国家心理咨询师石夏莉副教授为女学生们做了题为《我的身体我保护》的性知识培训,石教授针对青春期女生的身心特点,讲解性心理问题,传授性防卫知识,让女学生明白了什么是“性侵害”行为,并且要坚决抵制这些行为,学会自我保护。

随后,龙圩区法院刑庭女法官又通过有奖知识问答的形式对女学生进行法制辅导。互动中,法官结合近年来该院办理的部分强奸、猥亵儿童的典型案例,从学生角度出发分析应对性侵害的办法,对容易发生性侵害的危险人员、情形以及如何应对性侵害提出针对性的预防对策,引起现场全体学生的热烈反应,同学们积极思考并举手回答, 气氛活泼热烈,取得了良好效果。

在座谈会结束后,几名女学生围住了法官、检察官和老师吱吱喳喳,“法官姐姐,以前从来都没有人和我们说过该如何保护我们自己的身体。你们的讲座很有意义,现在我不仅懂得了有关性侵害的知识,还懂得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其中一位学生说道。

张法官亲切地对学生说:“在多年的审判工作中,我办理了各种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留守家庭及单亲家庭的家庭教育缺失往往导致孩子们自我保护、自我防范意识不强,法律意识淡薄,更加需要社会关爱。只要是能够帮助你们健康成长的,我们都很乐意做。”

在当下安全问题日益吸引人们眼球,尤其是未成年女学生的人身安全问题日益突显,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为了更好地开展在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及普法教育活动,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普法教育活动,如专题讲座、宣传板报、模拟法庭、座谈交心等等,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得到了同学们的喜爱和欢迎,今后龙圩区法院也将继续大力开展与法制教育相关的活动,提高学生们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现场气氛活跃,同学们积极作答)

   (张承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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