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区划调整后的万秀法院,在各类诉讼案件剧增,涉法涉诉信访压力不断加大的情况下,严抓涉法涉诉案件的“入口”问题、受理案件后处理程序“空转”问题以及案件终结等问题,把矛盾解决在本院。一年以来,没有出现上访、越级访、闹访、缠访等情况,为维护梧州市社会和经济的稳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由于该项工作成绩突出,万秀法院获得了2014年度梧州市基层法院涉诉信访工作绩效考评一等奖。该院主要做法是:
一是加强涉诉信访源头治理,做好预防评估工作。严把案件质量关,重视一岗双责,层层把关。由于案件质量得到保障,2014年万秀法院没有一件再审案件。
二是对新收案件分级落实防范责任。诉前保全、立案受理、立案调解和管辖权异议等诉讼活动信访预防管理由立案庭负责,其他审理、审查、执行、评估、拍卖等信访预防管理由相应的部门负责。坚持“诉访分离”原则,积极落实法官判后答疑制度,通过耐心的释法明理,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程序以及其他合法途径解决其合理诉求。
三是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案件流转层层有交流。
对案件从登记、建档、录入信息、解答、跟踪、监督等纳入绩效流程管理,每一环节定责任人,责任部门、责任领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通过考核结果相互促进,不断改进工作,从细节处逐项完善,提高工作质效,从而减少源头信访矛盾。
四是畅通信访入口,不设受理障碍。重视初信初访,对初信初访当事人明理释法、做好判后答疑工作,从源头上把好信访关。对所有的来信来访均做到“有访必答、来信必复”。坚持“诉访分离”原则,实行阳光审查听证,凡是有申请再审、申诉的案件,均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
五是积极发挥多元化化解矛盾纠纷机制作用。本院积极推行“诉讼联络员制度”及创建“无诉讼社区”,每个社区、村屯设有诉讼联络员,通过诉讼联络员,事先了解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开展诉前调解,及时就地解决群众纠纷。2014年万秀法院与万秀工商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万秀区消费纠纷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联动机制的意见》,为职能互动、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化解各类消费纠纷提供了制度保障。
(杨丽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