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蒙山县人大常委会2005年首次任命了5名县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员以来,十年间,蒙山县人民法院完成了4届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现任人民陪审员已经接近现任法官人数,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稳步推进;自2012年以来,蒙山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594件,人民陪审员参加陪审率为100%,为扩大司法民主作出了贡献。
百姓放飞法官梦想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坚决拥护宪法,永远忠于法律,依法履行人民陪审员职责,恪守人民陪审员职务道德,严格执法,秉公办案。清正廉明,为维护社会正义,捍卫法律尊严而奋斗!”2014年11月13日,蒙山县人民法院26名新任命的人民陪审员面向国旗、国徽庄严宣誓。
为做好选任工作,确保人民陪审员队伍素质高、结构合理,代表性广,法院对从教育、卫生、工青妇等部门和街道、农村基层推荐来的候选名单,进行了大量走访、考察,坚持代表性与专业性相结合、业务技能和道德品质并重,从不同行业、不同性别和不同年龄段的人员中选任陪审员,把热心陪审工作、能力较强、素质较高、品行良好、作风正派的优秀人,择优选定人员提请任命。至此,蒙山县人民法院构建起一支性别比例、年龄结构、学历构成合理的陪审员队伍,他们有来自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代表,也有来自乡镇、学校、居委会等基层单位的干部、教师、退休干部,还有工人、农民,有着广泛的代表性。
“我一个平民老百姓之前连法院的门都进过,现在能穿上这身陪审员的制服,在感觉神圣与自豪的同时,也感觉到了身上承担的责任。”陪审员龚荣美在宣誓后如此感慨。
蒙山法院注意发挥在任人民陪审员的积极性,鼓励人民陪审员在工作中推荐合适的“接班人”,2014年,蒙山法院提请任命的26名人民陪审员当中,多名新任的人民陪审员便是老陪审员们力主推荐的,藉此稳定推进陪审队伍的更新换代。
“连心桥”促进社会和谐
“你有什么问题要反映的?”
“我有什么可以帮到你的?”
“你这个事应该这样处理……”
人民陪审员办公室里,人民陪审员程远林认真的接待着当事人的来访,细心地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
为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来自基层、熟悉社情民意,联系人民群众广泛等方面的优势,在规定安排人民陪审员参与合议庭陪审的基础上,蒙山法院还积极拓展人民陪审员调解、执行、送达、接访等工作,实行人民陪审员轮流值班和参与接访制度,由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进行排期进行值班和接访,人民陪审员轮流在星期三在立案庭参与涉诉信访解释工作,提高矛盾化解实效。
同时,还安排陪审员参与“阳光审判”、“阳光执行”, “走访下基层”等行动,做好当事人服判息诉工作的,协助法院做好案件的承前启后的工作,促进司法民主与司法公开。他们结合着自身的专业及特长,将“民间智慧”融入司法,充分发挥桥梁作用,在诉前纠纷解决机制与讼后效果延伸工作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对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立体保障”履职无忧
“穿上法院统一配发的人民陪审员服装,坐在庄严的审判庭,自豪感便油然而生,同时也感受到自己身上的责任。”2014年10月16日,人民陪审员莫辉穿上新制服参与庭审时这样对法官说。蒙山通过配发统一规范的人民陪审员出庭着装、徽章、工作证等,增强人民陪审员岗位的自我认同,激发他们参与庭审的积极性和责任感,树立人民陪审员的良好形象。同时,为解决了人民陪审员参加陪审工作的后顾之忧,蒙山法院主动与人民陪审员所在单位沟通协调,争取人民陪审员所在单位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保障及时出庭参审,落实了对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培训而支出的交通、就餐等费用,并对陪审员参与审判案件进行补助。
“我们缺少专业的法律知识,参审会不会影响法院审判效率。”
“法庭上我们应该问什么?什么时候问?怎样问?”
黄荣盛等部分人民陪审员担心自己文化水平不高,无法胜任,为打消他们的顾虑,切实提高人民陪审员综合素质。蒙山法院创新多元化培训方式,组织全部人民陪审员了解案情和观摩庭审,进行“模拟庭审”活动;创新开展“人民陪审团”活动,由全部人民陪审员进行“合议”,得出案件的处理意见,与合议庭的裁判结果比对,帮助人民陪审员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等业务方面找出自身差距,共同提高。并根据人民陪审员各自的特点和专长,把人民陪审员分成刑事审判、民事审判、行政审判和执行三个小组,每个小组由一名在该方面工作有较丰富经验的审委委员担任指导员,指导各组的人民陪审员开展工作。
引领全市司法民主新常态
2012年以来,蒙山法院不断创新人民陪审员管理模式,通过创新人民陪审员培训方式,结合选任培训、庭审实践、定期讨论等活动内容,不断提升人民陪审的履职能力,让参审陪审更专业化;创新工作量化考核制度,提高了工作积极性,形成了争先创优的良好竞争氛围;建立完善的人民陪审员保障机制,从细处从手,为人民陪审工作解决后顾之忧,提升了人民陪审员荣誉感和责任感,打造出一支优秀的人民陪审员队伍。2013年9月,梧州市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现场会在蒙山县人民法院召开,这是对该院人民陪审工作取得的成绩的充分肯定。
蒙山法院还及时总结开展人民陪审员工作的情况,利用报刊、网络媒体,积极宣传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做法和亮点,目前已有《蒙山:高素质人民陪审员从何而来》在人民法院报,《蒙山法院:创新人民陪审工作提升司法公信力》在中国法院网,《让“无袍法官”不做陪衬、不当摆设》在广西日报,《“无袍法官”来“审”案》在梧州日报大篇幅报道,使该项工作深入民心,增强社会各界和舆论对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工作的认可和支持,最大限度的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司法民主中的作用。
(郑运华)